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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工作不滿三個月懷孕

工作不滿三個月懷孕


TOOO 發問於 2019-10-03 | 臺中 | 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

Q: 剛任職滿2個月(餐飲業),工作內容為規劃開店兼營運店長,不勞力,但非常勞心,現在卻發現懷孕(未滿三個月),公司是否可以開除我?我仍享有勞基法保護嗎?

勞動契約 勞工法令釋疑 離職與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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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確認與公司間是屬於僱佣關係,或者是屬委任契約,若是僱用關係,則可以適用勞基法,基本上資方不能以懷孕為由予以解職,若是委任契約,則可能會排除勞基法之適用,而應看先前與資方簽訂的內容而定,另外目前您也應該要注意不要輕易以自動離職方式,否則日後要再主張權益就不容易,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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