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我公司近期要籌備發行公司債(還未確定要可轉債還是不可轉),有幾個問題想詢問。(閉鎖型股份有限公司)
已查閱法條但可能是查詢方式有誤,還是找不到我要的答案。
1.普通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公司債,有無發行量的限制?
資本額方面有無對應的要求?
2.發行公司債需要幾家券商簽證?主辦我知道需要,可不知是否需要協辦?
3.公司債目前法規有規定發行期間嗎?
4.可轉換公司債、不可轉換公司債,在利率上有無訂製的要求?
先這幾個問題,謝謝
A:
您好,就您所詢問之問題,分別說明如下:
一、普通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公司債,應有發行量的限制。依公司法第247條規定:「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公司債總額,不得逾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之餘額。無擔保公司債之總額,不得逾前項餘額二分之一。」
二、依公司法第356-11條第四項規定:「第一項及第二項公司債之發行,不適用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百四十七條、第二百四十八條第一項、第四項至第七項、第二百四十八條之一、第二百五十一條至第二百五十五條、第二百五十七條之二、第二百五十九條及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一項有關簽證之規定。」,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公司債不受公司法第248條一項、第四項至第七項之限制,故不需要券商簽證喔!
三、公司債目前法規並未規定發行期間。
四、可轉換公司債、不可轉換公司債,在利率上並無訂製的要求。可轉換公司債於未轉換前需認利息費用,需評價衍生性金融商品,將對損益造成波動,普通公司債則為固定利率,公司利息支出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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