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頂讓店面房東是否有資格不履行合

頂讓店面房東是否有資格不履行合


林OO 發問於 2019-06-30 | 桃園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您好,最近想要頂讓一間店面,是加盟店,原業主表示合約已到期,但他已告知總店親戚要接手店面,不用再另外簽訂合約。至於房租的部分租約剛簽,還有三年,但原業主也是告知房東,親戚要接手,請問律師,這樣房東是否有資格不履行合約呢?

契約審閱

瀏覽人數:503

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是以頂讓的方式,則權利義務均會移轉給承受人,縱然總公司有同意且有說不用再另簽訂合約,建議仍應寄發存證函通知總公司,另房租的部分,則應先告知房東,經房東同意,否則房東得以終止租賃關係,若可以的話,建議再重新跟房東簽一份比較保險,不然就要在原契約內註記,並經雙方簽名追認,才能避免日後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