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將錢匯入了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內
那當日已凍結了該戶頭
因此我匯入的款項還存在
也報了案也取得報案三聯單了
我也詢問了那帳戶的銀行
銀行的人是說若要取回那戶頭裡的金額
必須先經過法院程序
因此想求助大律師
我該用什麼方式來取回這筆錢
或者該以什麼名義起訴這個案件呢?
那有沒有時效性呢?
謝謝您的回覆
無助的小阿姨
A:
您好,
如果帳戶內是單單一筆資料,而且是你匯的,銀行應該可以直接發還。如果不是只有一筆資料,而是有多筆匯入的,那也只能等法院判決發還給被害人或提起民事訴訟勝訴後,才能向銀行取回。民事訴訟的時效是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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