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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留職停薪期間保費問題

留職停薪期間保費問題


JOOOO 發問於 2019-05-17 | 南投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您好,我想請問因傷病因素而留職停薪6個月,
公司並沒有將員工退出勞健保,那勞健保的部分要怎麼負擔?
是員工全額負擔嗎?還是依舊勞資分別負擔?
留職停薪期間是如何繳費,是公司代墊,復職後在還款,還是會寄發繳費單,自行繳費

勞動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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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Jonny 您好
關於您所詢問,留職停薪之疑問,謹依您所詢問回覆如後,供您參卓:
一、留職停薪期間經徵得原投保單位的同意,可以繼續在原投保單位投保勞保。至於留職停薪之健保部分,則依下列方式辦理:
(1) 選擇於原單位繼續投保:原投保單位應填寫「繼續投保及異動申報表」一份,向健保署分區業務組申報,其應自行負擔30%之健保費,繳款單由健保署寄發被保險人繳納,繳納期限可遞延3年。
(2) 選擇辦理轉出:原投保單位填寫「保險對象退保申報表」一份,送交健保署分區業務組辦理退保手續。其應依附有職業的配偶,以眷屬身分投保;如未有眷屬身分,則應至戶籍地公所投保。
二、另,勞保條例施行細則第35條規定 :應徵召服兵役、留職停薪、因案停職或被羈押之被保險人繼續參加勞工保險期間,其保險費由投保單位負擔部分仍由投保單位負擔外,由本人負擔部分,有給與者於給與中扣繳;無給與者,由投保單位墊繳後向被保險人收回。 是以,留職停薪期間,雇主仍應為勞工投保勞健保者,保費勞雇負擔與平時負擔相同。
謹說明如上,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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