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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公司設立.公司組織.稅務 營業額不到起徵點但被迫要繳稅

營業額不到起徵點但被迫要繳稅


陳OO 發問於 2019-04-30 | 臺南 | 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

Q: 辛苦的律師們好:
我是小資女,目前已完成登記行號及稅籍登記(正在上班,自己又登記行號一邊工作一邊創業),想詢問:
1. 才剛創業(登記平面設計,還會自己手做一些袋子來賣,目前收入是販售手工袋,並非設計),每月營業額根本沒有到四萬,但是國稅局要我繳交百分之一的營業税,請問我可以怎麼處理?
2. 因為這樣的營業、稅籍登記,在申報個人所得稅時,是否會增加自己的所得稅金?會增加多少呢?

企業稅務 商業登記與公司設立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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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關於您第一個問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3條第1項有規定小規模營業人、依法取得從事按摩資格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經營,且全部由視覺功能障礙者提供按摩勞務之按摩業,及其他經財政部規定免予申報銷售額之營業人,其營業稅稅率為百分之一,所以若您的工作室屬於小規模營業人,且營業額已經超過財政部規定營業稅起徵點標準,按前揭規定,您還是需要繳納百分之1的營業稅,若您的工作室的營業收入每個月都未超過起徵點標準,則免徵營業稅,若遭稽徵單位要求繳納,會建議您備妥相關憑證,向稽徵單位申請調整或變更。

您第二個問題,假設您經營工作室有盈餘,而有營利事業所得,則需要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一併申報,至於增加的數額則需要以您實際經營所得盈餘計算之。

以上意見提供您參考,希望有所幫助。

鄭瑜凡律師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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