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本公司懲處內容不實,開案以及案子進度整個排程並未規劃.我是電子開發人員, 此單位為僅一人,且電子早已都完成. 尚未量產是都在等軟體研發,
近日開會把整個案子的責成規劃落在我身上 . 卻被懲處進度嚴重落後.
請問有什麼管道可以反應?
律師
A: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如果被解雇,要看您是否有確實不能勝任之情事,若無不得任意解雇。
如果被扣薪,要看雇主是否是否於勞動契約已有約定,或是片面決定扣薪。
若雇主擅自扣薪,依勞基法第26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可向勞工局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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