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目前和一間商旅簽約,並租下其餐廳部門,負責早上供餐及團膳,合約內容多對甲方有利,且註明不得求償,但合作數月,乙方皆照合約內容準時交租,並照合約金額向甲方請款,但甲方至今仍未撥款,且擅自言語更改合約內容,經過多次交涉皆無果,請問該怎麼辦?
A:
合約內容針對請款、付款部分如何約定?
交涉沒有結果,甲方的理由是什麼?
若依照合約內容,甲方已經明顯違約,則要求甲方必須立即履行合約約定將款項完全給付
否則,建議設下停損點終止契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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