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之前與人同創業,創業期間發現夥伴有挪用帳款等疑慮,我方打算結束店面經營,而夥伴不願意將我關至店裡簽屬賠償他的合約,簽屬完隨後毆打我(已提告傷害罪成立),而簽署的合約法官認定非脅迫下簽約,三次上訴皆駁回,合約成立,想請教關於合約執行,我名下無不動產,如果是任何名下銀行帳戶的存款是否會被扣除?
A:
您好,
上訴最多應該是兩次,不太可能有上訴三次的情形。強制執行發動的時機,可能是判決確定,債權人收到確定證明書後,但也不排除對方會聲請假執行。若有聲請執行,銀行帳戶的存款會被扣沒錯。
成鼎律師事務所
戴家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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