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家裡是開工廠的,近期因經營不善,資金短缺,欠原物料廠商已經快2千萬。負責人是公公的名字,前一年有向中租貸款,保證人是我先生的名字,已經還剩下70幾萬,工廠設備粗估有5.6百萬的價值,還有1間房子還在貸款(先生的名),應收帳還有1百多萬,這樣還能繼續經營下去嗎???
如果不能,該如何處理? 欠原物料廠商好幾家能有辦法向銀行那樣,債物協商嗎? p.s家裡已決定不繼承爸爸的債務
A:
您好:
您先生應是連帶保證人,對於債務要負擔連帶清償責任
欠原物料廠商好幾家無法像銀行那樣,為債務協商
您家裡決定不繼承爸爸的債務,與此事無關,您先生是連帶保證人,仍然對於債務要負擔連帶清償責任
邱子芸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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