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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負責人過世,沒有人承接,公司主管說繼續營運,但公司大小章皆被負責人兒女拿走,故到發薪日無法發薪,公司少許員工利用存證信函告知要終止勞動契約。我們有申請調解,但是對方沒有人出現,所以調解不成功,調解人員請我們申請歇業證明和支付命令,依支付命令作為債權證明申請勞保代墊求償。但現在支付命令卡關,要求提出公司變更登記表,如代理人缺額應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因為公司是一人公司沒有股東、子女拋棄繼承,所以還有什麼辦法可以變成債權人的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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