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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做工遇到老闆不給薪水。

做工遇到老闆不給薪水。


張OO 發問於 2018-08-28 | 台中 | 其他

Q: 我是一名油漆工,因為與老闆個性不合中途有跟老闆發生小爭吵,7月底時那個老闆說八月初會匯給我,到了八月9號我用賴問老闆哪時有控轉帳給我,那個老闆不回應我,到了8月10我又問,也是不回應,中途我也有持續跟這位老闆聯絡,電話就是不接也不回應我,到了現在那個老闆現在電話把我設黑名單,我能直接對他提告侵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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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張先生 您好
關於您所詢問的問題,謹依您所述,回覆如後:
一、依據勞動基準法第22、27條: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雇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
二、又,依據勞基法第17條規定:「資遣費,雇主應於終止勞動契約三十日內發給。」;至於工資,依據勞基法施行細則規定:「依本法終止勞動契約時,雇主應即結清工資給付勞工。」
三、準此,公司於您終止勞動契約後,若未依公司發薪日支付您薪資,可詢問公司或發函催告,如公司仍未支付,得向勞工局申請調解,以盡速解決紛爭;至於您所詢問刑法侵占罪,依法有其構成要件,您所述之事實應與刑法侵占罪之構成要件不符,併予敘明。
謹向您報告如上,供您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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