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如何收取補貼資遣費

如何收取補貼資遣費


朱OO 發問於 2018-08-28 | 台北 | 傳統製造業

Q: 請教: 因為某些原因 致使無法在公司加勞健保. 工作已滿18年(滿55歲). 現在要向公司申請退休金. 公司與我協商退休金額. 負責人則私下 言明說補貼我部分金額(分期支付).. 人在人情在.. 但若無在公司上班了.將如何每個月跟他收取補償金額. 是否要寫什麼憑據? (怕以後負責人不接電話或避不見面) 麻煩解惑 謝謝!

瀏覽人數:885

A:  朱先生您好
關於您所詢問之問題,謹提供意見您參考:
一、 依據您所述,因故無法在公司加保勞、健保,目前擬申請退休,與公司協商後公司同意支付部分金額。
二、 首先,您在先前雖未於公司加保勞、健保,然仍會於公司支領薪資,如您與公司間已經協議,合意由公司支付一定金額補貼,建議雙方以書面方式約定,並可將任職事實、期間、職務及給付金額之計算基礎載明,以利日後舉證。
三、 並在協議書內容中確認雙方之勞雇關係、任職期間,並明確將公司同意支付的金額載明;再者,公司如擬分期支付,提醒您約定「如有一期未付,視同全部到期」,並由雙方簽名、蓋用公司大、小章,以利日後舉證追償。
謹此向您說明如上,供您參酌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