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公司是固定一週排兩日公休的服務業
近期提了離職 協議好8/31是最後一天上班
我本來算好是這樣
8/27(一)公休
8/28(二)公休
8/29(三)特休
8/30(四)特休
8/31(五)最後出勤日(離職)
但今天公司排班表出來 卻說我沒有上滿一週
怎麼會有兩天公休
所以要我改成
8/27(一)上班
8/28(二)上班
8/29(三)特休
8/30(四)特休
8/30(五)最後出勤日(離職)
9/01(六)公休
9/02(日)公休
但我的理解是9/1和9/2已經算是下個月份了
計算月薪時都是以月薪/30天 那公司是要給付我9/1和9/2薪水嗎
因為一般公休都是有給薪的
況且若照公司這次的排法
等於我一周七天都是有上滿的(含公休)
另外
公司沒有規定一個月休幾天
只有說一個禮拜一定會休兩天
煩請協助解惑
謝謝您!
A:
賴先生/小姐您好,所詢問題回復如下
一、離職排休部分
如按公司排法,有三個部分需注意
(一)公休日數:8月份是否有8日的公休。
(二)離職日:您的離職日應改為9月2日,只是當日無須出勤,勞保退保日為9月3日(需向公司確認不得8月30日退保)
(三)工資部分:9月1日及2日,需取得薪水。
二、公休排法部分
公休得排幾日與一週上滿幾日無關,屬勞動基準法第36條規範每七日需有二日休息而來,因此,公司表示未上滿一週不得排2日公休說法,顯屬違誤。
希望回復能協助到您。
竑德法律事務所
王翼升律師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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