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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無契約時的研習有無給薪

無契約時的研習有無給薪


陳OO 發問於 2018-06-29 | 台中 | 其他

Q: 您好,我的朋友是學校廚工,
暑假時政府辦衛生講習,廚工都要參加,請問這兩天有薪水嗎?
本校有兩種說法:1是學校要求廚工研習(有薪),2是研習是廚工為接下來取得工作必需自己取得的條件(無薪)。請問有法規可判定嗎?


另外,學校說寒暑假沒上班,所以我朋友滿一年的特休日數,計算方法是7x40/52=6天,學校說因爲ㄧ年52週,她工作40週,所以可以照工時比例來計算,請問這間學校的算法是合法的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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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就您的問題,簡要回覆如下:
1. 各式講習或在職進修是否須給薪或給補休,端視是否有強制性而定,前者須給薪或給補休、後者則否;至於您所說:「為接下來取得工作必需自己取得的條件」,是否類似須取得專業證照才能合法工作?如果是的話,這部分應該比較接近勞工自身需完備之工作條件、否則僱主似可不予聘用,比較不像是僱主強迫勞工進修。
2. 寒暑假沒上班則特休是否按比例發給,大致上有幾種看法:(1)比照部分工時員工,按比例發給。
(2)寒暑假若未給薪,則年資中斷,不符合「繼續工作」之要件。
(3)比照常態性工作,給足特休假。
所以學校的主張並非全然無據,若計算出來之金額差距不大,建議以協商之方式處理。
以上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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