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實體店面購買商品

實體店面購買商品


陳OO 發問於 2018-06-27 | 台北 | 服務業

Q: 你好,我在網絡購物,因為商品有色差故告知網絡客服人員,客服人員說可以提供換貨,我為了必免再有色差問題在詢問賣家同意下前往門市做換貨。回家後發現換貨商品有嚴重汙漬,覺得一直換貨太過麻煩,要求賣家協助直接辦理退貨事宜,賣家表示只能換貨,想請問,這樣的情況下我是否可以因為購買到瑕疵品直接要求退貨。

瀏覽人數:768

A:  陳小姐您好,
按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因您的商品係於網路購買,若無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排除7日解除權之情事,縱使賣家已換貨,您仍得於購買商品7日內向賣家通知解除契約。

感謝您的提問!希望有回答到您的問題!

蕭棋云律師 敬上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