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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相關問題


周OO 發問於 2018-06-16 | 雲林 | 其他

Q: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先前我有提問過的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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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目前公司剛離職員工與另一位先前離職員工,在Line群組通話+視訊,散播本公司不利事情(非屬實),且與他視訊之前員工,散播他們的對話視訊,請問,這兩位已離職員工,觸犯哪些法律刑責。

補充:
大約內容,剛離職員工與先前離職員工視訊內容:
1.訴說本公司對他亂扣錢
2.本公司屬營造業,薪水算日薪(薪水依能力而定),訴說給的太低。
3.剛離職員工,委託公司承辦一些文書手續,因承辦單位有事先收取費用,剛離職員工事後反悔說不辦了,
但承辦單位告知無法退款,事先承辦前有告知剛離職員工,會有收取費用問題,他也承諾可以,
但送件後,剛離職員工說,他不辦了,次月領薪水才說公司亂扣他的錢。
4.剛離職員工,工作2天又5個小時(有打卡紀錄,但其中一天,因他個人因素,請假3小時),
但次月領薪水有跟他核且且他本人有簽名畫押,最後對先前離職員工說公司亂扣他的薪水。
5.剛離職員工有超預支薪水(有填寫借支單),借完次日告知公司僅做到當天就不做了,之後也沒來。
6.剛離職員工還謠言說要到處散播,有影片佐證,影片還是第三人傳給公司。
先前離職員工還鼓勵剛離職員工到處散播(有影片佐證)。
7.公司從第三人收到他們群組視訊通話影片,不確定是否由先前離職員工傳出來。
但目前公司得知,影片已屬第四人提供。

請問,公司目前能對這兩位離職員工及散播影片之人員(除提供影片第三人及第四人),
公司可以採取何種法律途徑,爭取挽回公司之商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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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請教之問題:
因這位員工,曠職五個月後,已另找新東家,因先前事件,該前員工之新東家,在Line群組再次提出這件事情,且在未知全部實情的情況下,並用文字恐嚇方式,我需配合他做某些事情,否則揚言要宣布我公司寶號及本人姓名。
於三日後,在群組內確實以文字告知群組內部人員,本公司寶號及本人大名,並辱罵本人老鼠屎。

請問上述:
這位人員,是否觸犯恐嚇、毀謗、公然侮辱罪罪名。
再提問,該人,是否還有觸犯其他法律條文。

謝謝您。

瀏覽人數:884

A:  周先生您好:
依照刑法第309「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在群組辱罵您是老鼠屎已經涉犯公然侮辱,至於對方散布公司薪資問題,這個部分比較難成立誹謗,因為這算是可受公評之事

感謝您的提問!希望有回答到您的問題!

蕭棋云律師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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