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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竊 竊盜


郭OO 發問於 2018-06-02 | 桃園 | 傳統製造業

Q: 您好
我想請問
我是做輪班制的
剛好在5/25那個禮拜我是夜班
在5/26早上下班的時候
收到 早班同事先傳給我夜班同事 夜班同事再截圖他們兩個對話內容給我
對話內容就是說 我的置物櫃 被人打開了兩次 拿取衛生紙使用
之後到了晚上我上班的時候 我刻意把衛生紙拿出來 看竊賊會不會跟我表示他早上有拿之類的
結果他裝沒事 所以我很不爽
不知道 這樣是否能報警? ps:我有對話的證據還有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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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我想請問
我是做輪班制的
剛好在5/25那個禮拜我是夜班
在5/26早上下班的時候
收到 早班同事先傳給我夜班同事 夜班同事再截圖他們兩個對話內容給我
對話內容就是說 我的置物櫃 被人打開了兩次 拿取衛生紙使用
之後到了晚上我上班的時候 我刻意把衛生紙拿出來 看竊賊會不會跟我表示他早上有拿之類的
結果他裝沒事 所以我很不爽
不知道 這樣是否能報警? ps:我有對話的證據還有人證

您好:
一、原則上,依一般合理之判斷,該證據足以證明有竊取衛生紙使用之事實,可能構成竊盜罪。

二、但是,就法律的論斷而言,因為該二次使用的衛生紙,或許不到幾元或幾十元的價值,在刑事法的角度而言,是否有可罰的必要性?也就是說,提出刑事告訴,程序上所使用的資源,是否會超過欲保護被使用的衛生紙價值?這是值得衝量的。在刑法學上,類似侵害超微的情形,可能被認為「無可罰的違法性」而不起訴處分。

三、因此,綜合判斷,似可以提出刑事告訴作手段,向該人表示若其道歉或是適當的表示,此事就了結。於人情義理的方式,仍無法妥適處理時,再考慮報警一事,或許較適當。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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