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公司員工於95/5月到職,以家裡因素急需用錢向公司支借填寫借據20萬
借據內容中填寫自薪資中每月扣除,於96/11/26清償完
但目前該員工以簡單書面離職
未依照公司程序辦理即不來上班
請問該如何要回這借款呢?
謝謝您的回覆
A:
您好,
公司可向法院聲請發給支付命令或依一般訴訟程序來請求員工還債。
員工欠債跟離職是二件事,沒有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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