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因在職期間 業務上出現問題 造成公司損失
在職期間 公司無要求賠償
但提出辭職後要求賠償在職期間公司所損失全額賠償
這樣可以嗎?
A:
您好:
我國關於權利行使期間之限制,並非限制於在職期間,而是一定法定時間之經過。
因此如果您認為您在職時有造成公司損害,而公司是在法定期間行使權利,則公司尚未喪失權利。
祝您順利解決問題
柏誠法律事務所
陳柏諭律師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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