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企業相關刑事法規 買了帳號又被登入盜用

買了帳號又被登入盜用


蔡OO 發問於 2018-04-02 | 台南 | 其他

Q: 不好意思,我想請教一些遊戲的問題
我今年1月時花錢買了一個遊戲帳號(手機遊戲),對方也將他google信箱整個給我,我把信箱密碼跟手機號碼綁定從新設定。但我在玩遊戲這些期間內發現遊戲內的東西會莫名其妙消失,一開始以為是我用掉,但後來發現我根本沒動到,事後也去遊戲客服問,問完發現有人把東西贈送給別人。我後來去登入這google信箱時發現有被別得手機登入這信箱,他當初可能有用手機本身綁定登入(不是手機號碼)。我有試著聯絡他是否有登入此信箱,但對方不讀不回。
我想向警察局報案,有和朋友討論找到可以用中華民國刑法第358、359條,請問這兩條法規適用嗎,還是有其他的法規或辦法呢,謝謝
(我有當初交易內容跟匯款完成的明細和客服說東西最後贈送給誰也有google信箱被莫名登入的時間跟手機型號)

瀏覽人數:1589

A:  蔡先生/小姐您好:

按「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刑法第358條、第359條分別定有明文。

若您已購得該遊戲帳號,所有權應屬於您,倘前賣家仍登入該遊戲或自該遊戲取得遊戲寶物,恐已涉及上開犯罪。

您可向當地警察局報案並備案,如嗣後網路警察調查屬實,將移送地檢署檢察官續行偵辦。

感謝您的提問!希望有回答到您的問題!

蕭棋云律師 敬上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