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公司停車場停車違規可以扣款嗎

公司停車場停車違規可以扣款嗎


張OO 發問於 2018-01-09 | 台中 | 傳統製造業

Q: 公司設有免費停車場劃有停車格 , 並在公司內部停車場管理作業程序中規範公告
7.4.8 車輛進場時應依標示方向行駛,並確實停入車位內
7.5.2 未遵守本規章者,經管理部確認屬實將請總部經管或台灣廠總經理室立即開立紅單。本人累積第4 張紅單者,將禁止停入停車場。

所謂 "紅單 " 即是違規一次扣員工當月績效獎金 1500 元 , 施行辦法另有SOP公告

請教這樣的作法合法嗎?
是否只要有公告 , 公司就可以扣員工績效獎金 (我們的績效獎金是每月依照個人工作達成率換算 , 但非業務績效) , 且該扣款並非納入員工福利金 , 而這樣的違規扣款還比路邊違停更高

瀏覽人數:3133

A:  1、按「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勞動基準法第26條定有明文。

2、次按,績效獎金如係以勞工工作達成預定目標而發放,具有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之性質,依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暨施行細則第十條規定,應屬工資範疇,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台勞動二字第035198號函示意旨參照。

3、查,公司之停車場屬私人停車場,對於管制車輛是屬於私人約定部分,因此,若員工同意公司以罰款方式進行管理,公司的做法就屬於合法行為,惟公司訂立罰金的金額多寡仍應符合比例原則。

4、本件中,公司雖可經員工同意,以罰款方式進行停車場之管理,但依台端所述,公司之績效獎金係按月發給之經常性給與,亦係以員工工作達成率而發放,依勞基法第26條及上開函釋意旨,績效獎金屬員工付出勞務所獲得之工資,公司不得預扣員工的績效獎金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建議台湍可向主管機關進行申訴,若公司確實違反此規定,依據勞基法第78條,主管機關可對其處新臺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

希望回答對您有幫助!

竑德法律事務所 吳常銘律師

A:  張先生您好


按勞動基準法第2條規定:「勞基法所謂的工資是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也就是,只要是工作所獲得的「對價」,且公司給付具有「經常性」,無論公司付錢的名目為何,都算是工資的一種。

為何我們要先討論「工資」呢?本件的爭議點就在於,理論上勞基法對於勞工薪水(即工資)保障的前提,必須要是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若非此範圍內,即有爭議空間,將會回歸私法自治(就是當事人約定好就好)範圍。

由本件來看,受侵害的標的(績效獎金)似非工資,事由(停車)亦非工作內容(故非獎懲,像是雇傭關係以外的雙方民事債權債務關係),乍看之下似乎不在勞基法規範範圍內,故可能很高機率會回到私法自治範圍內,若勞工與資方事前有約定同意該停車場管理作業程序中規範,似乎無勞基法介入空間。然:

1. 本件之績效獎金是否為工資的一部分,法院實務上主要是從該給付的性質是否具有對價性和經常性來判斷,但績效、工作或業績獎金之發放,是否屬於經常性的給與,或是屬於恩惠性、獎勵性的給與,需視工作規則中關於績效獎金發放之標準而定,無法一概而論。筆者認為,依您所述,該績效獎金是「每月」依照個人工作達成率換算,故應係每月經常性地給予;但非業務績效,是否具工作所生對價性,即有爭議。故這部分就會是是否為工資攻防重心,無從遽下定論。

2. 假設認定對該績效獎金的扣減係對工資的扣減,就會進入扣減是否合理的判斷。勞基法第70條規定雇主得在工作規則中訂立有關「獎懲」事項,另於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70條中規定勞動契約中得約定「獎懲」有關事項,蓋雇主基於企業的領導權及組織權,得對於勞工之行為加以考核、制裁,即勞工在工作中,違反雇主依管理權所作之規定或指示時,雇主得對之加以懲戒。因此雇主自得於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中以扣減工資作為懲戒手段。但是本件是否算是「懲戒」,解釋上仍有空間。筆者認為該停車場與員工停車之行為,應為雇傭關係延伸出的工作上附隨行為,具不可分關係,「開紅單」之行為係與雇主間特別規定而生之「秩序罰」,本質上是一種違約處罰,雇主必須事先明示且公告,且程序應合理妥適。實務上(台北地方法院91年度勞訴字第57號判決)也肯認雇主在符合權利濫用禁止原則、勞工法上平等待遇原則及相當性原則下所採行懲戒扣薪措施之效力。是故若將貴公司內部停車場管理作業程序視為勞雇雙方間的「工作規則」,自然有機會去挑戰該懲戒規定(罰則)是否有濫用之虞?是否符合比例原則等等來作檢視。

結論:由於本件要處理的爭點很多,縱使其停車管理規定容有不合理之處(處罰金額過高),亦不能驟然認定有違反勞基法規定。不過縱使無法依照勞基法主張,亦可嘗試從民事法律關係來主張減免(如民法第74條、第252條)。

感謝您的提問!希望有回答到您的問題!

蕭棋云律師 敬上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