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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付薪資


張OO 發問於 2017-09-30 | 台北 | 服務業

Q: 之前我去打工,告知需付薪水,但某生封鎖我
fb,不肯支付170薪水,我查不到他公司電話和地址,(當時問他是說工作室)並且工作時叫我自稱是某電視的工作人員,昨天說要送便當不知何意思,還說我很可憐但仍未匯款
由於可否請幫我追回應付的薪水,不想公開此事,也怕他會對我們怎麼,拜托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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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張小姐您好:

您的事實由於金額低,起訴恐成本過鉅。

建議您可按民事訴訟法第508條「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 ,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之聲請與處理,得視電腦或其他科技設備發展狀況,使用其設備 為之。其辦法,由司法院定之。」請求法院核發支付命令,倘對方20日未異議,則可據此執行。

您可蒐集對話紀錄,證明您有去該處上班,並有約定上班薪資(如您說的170元)等截圖證據,附給法院。

感謝您的提問!希望有回答到您的問題!

蕭棋云律師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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