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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錢問題


李OO 發問於 2017-06-07 | 台南 | 服務業

Q: 你好,我男友是賣車的業務,因之前有客戶買新車舊車報廢補助五萬,半年前資料繳到公司,但會技部門現在說當初說沒繳交,沒簽收,現在也找不到舊車報廢資料,變羅生門,但客人要那五萬,公司要我男友自己賠那五萬,要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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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李小姐您好:
依照內政部75年9月2日台內勞字第432567號函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79年11月17日台勞動一字第27508號函釋意旨,事業單位於工作規則中明定損害賠償之規定應無不可,惟賠償之計算及額度涉及其合理性與相當性,宜循司法途徑或協商處理,不得由資方片面於工作規則中規定;至於賠償之方式,亦應由勞資雙方協商決定,不得逕行扣發工資。

公司在不確定是否為妳男友的過失情形下,不得逕已要求你男友賠償五萬,妳男友可拒絕賠償,建議妳男友可以尋求勞資調解。

感謝您的提問!希望有回答到您的問題!

蕭棋云律師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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