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因擔任親人保人,但親人無力還款須由擔任保人的我償還,因金額太大我也無力一次償還,所以自99年起收到強制1/3扣薪的支付命令至今年離職前前公司都代為法扣1/3薪資(含獎金)以還款,但因今年公司業務緊縮關係我日前已離職並在尋找新工作中,請問:
1.找到新工作後新公司會直接按月強制扣1/3薪資嗎?
2.還是要等新的法院強制扣薪的支付命令下來給新公司後才會扣?
3.如果新的支付命令下來我是否可以跟銀行協商呢?因為金額實在龐大......
以上,感謝回覆。
A:
您好,就您的問題分別說明如下:
一、找到新工作後,公司不會直接按月扣薪,還是必須等法院重新核發扣薪的執行命令給公司,公司才會開始按月扣薪。
二、不論法院有無重新核發扣薪的執行命令,您都隨時可與銀行協商,也可以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規定,向法院聲請辦理債務更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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