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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房子登記共有,如何僅查封一方之持份?

房子登記共有,如何僅查封一方之持份?


JOOO 發問於 2006-11-06 | | 其他

Q: 大律師您好:
我的疑問是,房子登記為夫妻二人共有
而一方欠有債務,房子不可分,法院如何僅查封一方債務人之持份?
房子經查封,是否就都不能再住在房子裡呢?
若另一方持有的部分未被查封,是否也不能再住在房子裡呢?
查封之後是否就要拍賣了?
房子不可分,如何僅拍賣一方持有的部分呢?
小女子駑鈍,勞請大律師不厭其煩的詳解。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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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1、持分是以登記簿的登記為準,既然可以登記為二分之一,當然可以查封。
2、查封後,仍可以居住。但若將來被拍賣,能不能居住就要問新的共有人了。
3、查封之後會定價,然後再定期拍賣。若有人買,那就是別人成為共有人,假設若本來是甲、乙各二分之一,將來就是乙、丙各二分之一。房子要賣、要租,都要得到另一個共有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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