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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購買機台,總額108萬已付訂金30萬

購買機台,總額108萬已付訂金30萬


林OO 發問於 2016-04-03 | 台北 |

Q: 小弟剛買一台機器加工,廠商一開始也保證小弟要求的機台可以整平鐵板

但是在交機的時候卻無法達到一開始的目的,但已經付款30萬,機器屬於訂製品,廠商設計的機器卻無法達到我們的基本要求,這樣該如何處理。當初也只簽簡單合約。雖然他們有照裡面內容交貨,但功能是他們設計的,現在連我們要求的都沒有,這樣該如何處理後續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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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如果對方所交付之機器完全無法符合原先契約預定之效用,您可以該機器有瑕疵為由主張解除契約,並請求對方返還您交付之定金。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謝謝您。
林裕智律師 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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