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老師您好
抱歉突然打擾您,因為我遇到一個棘手問題,不知道該如何為自己爭權益,拜託老師幫忙給予寶貴意見好嗎?
我的工作當初公司僱用我時是薪資暨招募專員,工作沒有業績壓力,只要顧好手上的客戶即可(無kpi報表之類)
當初公司簽約時說過了試用後底薪變成3萬+工作獎金5500一共35500元/月,但最近公司組織變動說要改成業務制,變成我的工作純招募業務,底薪是3萬,再加上績效獎金,而原本的工作獎金5500沒有了,但底薪還是3萬,似乎站在資方來說 是沒減到薪水,但原本固定5500工作獎金硬是沒了。
請問公司可以這樣片面減薪嗎?另外請問我的工作獎金5500並非所位績效獎金,所以連年終我都只領3萬,是否合理?請老師幫幫忙解惑好嗎? 再次 感謝 老師撥空幫忙。
A:
老師您好
抱歉突然打擾您,因為我遇到一個棘手問題,不知道該如何為自己爭權益,拜託老師幫忙給予寶貴意見好嗎?
我的工作當初公司僱用我時是薪資暨招募專員,工作沒有業績壓力,只要顧好手上的客戶即可(無kpi報表之類)
當初公司簽約時說過了試用後底薪變成3萬+工作獎金5500一共35500元/月,但最近公司組織變動說要改成業務制,變成我的工作純招募業務,底薪是3萬,再加上績效獎金,而原本的工作獎金5500沒有了,但底薪還是3萬,似乎站在資方來說 是沒減到薪水,但原本固定5500工作獎金硬是沒了。
請問公司可以這樣片面減薪嗎?另外請問我的工作獎金5500並非所位績效獎金,所以連年終我都只領3萬,是否合理?請老師幫幫忙解惑好嗎? 再次 感謝 老師撥空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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