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行業別:學生 上面無法填寫
我(未成年)11月在FB社團中 與賣家約定要跟他買鞋子(價格:7000) 先給訂金(1000) 2月再給他尾款
而我在匯款前夕發現鞋子 可以以更低價錢購入 所以跟賣家以電話聯絡 告知我無法跟他買了 因為出於怕被公布個資 獎FB帳號停用
訂金我沒有要要回的意思
但賣家不接受 跟我說一定要跟他買 因為他等我等很久了
1.我是否可以取消這次地的交易
2.未成年購買鞋子是否算是有效契約
3.我或我家長需要任何法律責任嗎?
A: 依照民法的規定,原則上,未成年人所做的意思表示或所受的意思表示,應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允許。但如果依照未成年人實際的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縱使您尚未成年但還是有行為能力的;因此據您所述,仍須視是否與您的年齡身分相當,若您的年齡很小、而鞋子的售價又很高的情形,則該買賣契約就有可能需要得到法定代理人的承認,如果法定代理人拒絕承認,自然就不生買賣契約的效力。但是如果依您的年齡、身分足認定購買7000元的鞋子尚屬合理,不須經由法定代理人承認,買賣契約就會有成立生效。除非雙方面合意解除契約,否則可能會有債務不履行的民事責任,所以還是建議您誠懇的和買家試著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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