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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交通問題


lOOOOOOO 發問於 2006-11-01 | | 其他

Q: 各位律師您好:

我想了解關於汽車於路肩開往行車道期間然後被後方機車撞上
機車騎士擦傷手指頭
當時有請來警察備案,並且給予1000元請機車騎士馬上去某某醫院看病
所有情況警察皆有備案,並且約在某某醫院見面
但是後來機車騎士並無出現,且電話都打不通
第2天機車騎士打電話給我們
說他的手指頭斷成2節
(當時有見他的手指頭只是破皮流一點血,並且指頭活動都正常,因為他還能寫很多字,並抄下我的聯繫資料)我們想私下和解
但是對方總是不能妥協
並且約見面談(我是一名女子)
第一次見面時,我帶我父親和朋友1個人
但是他見我帶人來就很生氣
一開始就對我破口大罵
於是第一次根本沒談就破裂
事後對方一直說我沒誠意、還帶人去之類的
目前有與他再約見面,但是他一直要我ㄧ個人去
所以我就報了出險
想由保險公司的人員與他接洽
但是他對保險公司的人員說我避不見面
於是保險公司的人要我與對方接洽
可是對方怪我說「不是要私下和解,為什麼要找保險公司的人員...」
並且再約見面,要我ㄧ個人出面談判
我一直很煩惱,因為我覺得他精神上似乎有些問題
時間和地點他要選好再給我電話...


我想請教律師
如果我不見面、他就不和解
見面我又怕會有危險
(我已經把這一些問題請教過當時的警察了,他說我最好是去見面)
另外,如果無法和解會有什麼後果?
如果上法院的話大概訴訟會持續多久?
罰款罰責又大概是多少錢呢?
因為他有問我,要100萬的話我會不會給
我本身一直覺得他只是要錢,但是又怕他會傷害我
不然為甚麼要我單獨和他談...


ps:今天和他談過電話,我有問過他的病情,他說指頭斷了2節,而且他說去照了好幾次x光,過兩天還要去照...

煩雜的交通問題..煩請 律師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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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這樣的案件,您的過失傷害責任應該是蠻明確的。
若不和解,刑事部分會有過失傷害罪責及民事部分的損害賠償責任。
至於和解,在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前和解都可以。如果你怕危險,可以向法院或對方所在地的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是在開庭時表明願意和解亦無不可。檢察官、法官都會願意幫忙促成和解。
至於刑責,過失傷害為六個月以下,業務過失是一年以下,至於會判多重,要看當事的情況來認定。訴訟期間也要看調查進度而定,無法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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