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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交易


呂OO 發問於 2015-09-14 | 新竹 |

Q: 我在露天拍賣買了外接硬碟,收到後傳輸速度非常慢,我想退貨。

但賣家說
若您所訂購之商品無問題而您欲退貨,您必須自行負擔將商品寄回之運費並扣除20%處理費用。退回的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包括主要商品、使用手冊、註冊回函、週邊零件,連同原來的包裝一併送回 ,否則賣家有權拒絕接受退貨。

郵資也沒多少我不想計較可以負擔,但20%處理費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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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所問的問題因賣家是否為企業經營者而有不同之解釋。如賣家為企業經營者(如長期販賣大量商品,以銷售商品為營業者),而其以定型化契約條款與您於交易時約定退貨需扣除處理費用20%,則因百分之二十之比例甚高,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可能因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而為無效;如賣家並非企業經營者,如您與賣家於交易時有此約定,則您須依約負擔該費用。但無論賣家是否為企業經營者,如您交易時與賣家並無若20%費用之約定,而係賣家事後單方面跟您要求,因您未對該條款有所合意,您自然無庸支付該費用。以上回覆僅針對提問初步就法律規範面說明,您是否須負擔20%之處理費,仍需視賣方之身分、契約之文字等詳細資訊方能完整判斷。

恩典法律事務所 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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