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19歲 於7/13始在補習班打工
時薪100加班也沒加班費 一天工作8-9小時
當時跟雇主說應該可做到九月初 沒簽約
但因學校突然有事無法 須於8/22離職
於8/4告知 但雇主說需等他們找到人才可離開
請問這樣合法嗎?
A:
我19歲 於7/13始在補習班打工
時薪100加班也沒加班費 一天工作8-9小時
當時跟雇主說應該可做到九月初 沒簽約
但因學校突然有事無法 須於8/22離職
於8/4告知 但雇主說需等他們找到人才可離開
請問這樣合法嗎?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