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離職時間


張OO 發問於 2015-08-07 | 彰化 |

Q: 我19歲 於7/13始在補習班打工
時薪100加班也沒加班費 一天工作8-9小時
當時跟雇主說應該可做到九月初 沒簽約
但因學校突然有事無法 須於8/22離職
於8/4告知 但雇主說需等他們找到人才可離開
請問這樣合法嗎?

瀏覽人數:1378

A: 

我19歲 於7/13始在補習班打工
時薪100加班也沒加班費 一天工作8-9小時
當時跟雇主說應該可做到九月初 沒簽約
但因學校突然有事無法 須於8/22離職
於8/4告知 但雇主說需等他們找到人才可離開
請問這樣合法嗎?

你好
台灣的法律不會允許僱主強制員工工作 所以沒有所謂的一定要找到人才能離開這檔事 只不過有些雇主會事先約定提早離職者會有違約金 但依你所述 你跟僱主間似無此約定 就算有此約定 頂多是賠違約金的問題 沒有不能走的道理 只不過你離職之前 相關的交接要做好 以免僱主借故生端
堂瑞法律事務所 陳振榮律師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