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公司設立.公司組織.稅務 股權轉讓事宜

股權轉讓事宜


陳OO 發問於 2015-08-04 | 台北 |

Q: 敬啟者 您好:

我家是家族公司, 開立時長輩就以股份有限公司設立, 所以大家手上都有持股, 現因長輩年邁, 所以在公司經營上, 出現不少的爭議。 我現在想要賺讓股份給第三人, 可是會計師說是股權轉讓, 不論售出, 一定要所有股東簽名同意, 我對這點感到疑惑?

所以到這請教。感謝

瀏覽人數:1469

A:  您好,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公司股份之轉讓,不得以章程禁止或限制之。但非於公司設立登記後,不得轉讓。
依經濟部函示△股份有限公司不適用退股規定
按股份有限公司並無退股制度,股東如欲收回投資,可以轉讓其股份為方法。依公司法第一六三條規定,公司股份以自由轉讓為原則,除發起人之股份非於公司設立登記一年後不得轉讓外,不得以章程禁止或限制之。同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關於無限公司股東申請退股之規定,於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準用之。(經濟部七八、十二、二七商0六五二五三號)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