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因為今年端午節連休三天,星期五是補休星期六,但我們公司是以二週84小時的工時,所以公司的行事曆星期五則無排休.卻在休假本週才通知員工強制休特別假,請問這樣是否有違法?而照理說如果以二週84工時來推算話,雇主是不在要補半天給我們呢??
A:
因為今年端午節連休三天,星期五是補休星期六,但我們公司是以二週84小時的工時,所以公司的行事曆星期五則無排休.卻在休假本週才通知員工強制休特別假,請問這樣是否有違法?而照理說如果以二週84工時來推算話,雇主是不在要補半天給我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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