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我想請問一個很棘手的問題
之前長輩用我的名字
去登記成"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人(董事長)
但我完全沒參與任何公司事項
現在我要辭去代表人(董事長)的職務
但公司的大小章 營利事業登記證完全不在我手上
該名長輩也不出面解決
我該如何辦理
有辦法我單方面辭去公司職務
並拋棄該公司股份嗎
(我在該公司有被掛名0.067的股份)
萬一這公司有虧所或借貸
我需要負責嗎
麻煩您幫幫我
真的無所適從
A: 您好,您可發存證信函給公司表示辭任並申明自己只是掛名,請公司配合辦理變更負責人。若公司不願配合,可以向法院提起確認自己與公司間委任關係不存在之訴(公司與董事長間屬委任關係),待法院判決確定後,持以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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