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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網路購物,商品己使用逾一個月後,要求無條件做替換新品

網路購物,商品己使用逾一個月後,要求無條件做替換新品


洪OO 發問於 2015-05-15 | 高雄 | 服務業

Q: 您好,,我想請問,消費者在網路購物,商品己使用逾一個月後,商品因使用後,造成損壞,,

現消費者要求無條件做替換新品是否合理合法?

目前店家是回覆將原己使用後造成的損壞的商品送回維修,維修費用要由消費者自行付擔,請問是否合宜做法?


以上,煩請回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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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quote:ff7e154e77="洪 先生/小姐"]您好,,我想請問,消費者在網路購物,商品己使用逾一個月後,商品因使用後,造成損壞,,

現消費者要求無條件做替換新品是否合理合法?

目前店家是回覆將原己使用後造成的損壞的商品送回維修,維修費用要由消費者自行付擔,請問是否合宜做法?


以上,煩請回覆,謝謝[/quote:ff7e154e77]
你好
依你所述 你與對方間之買賣屬於消保法上之特種買賣 消保法第19條固然有給予消費者7日內無條件解除契約權利 但在本件消費糾紛中 消費者已造成商品損壞 且使用已超過7天 故消費者自不得援引消保法規定無條件解除契約 故本件爭議應回歸民法規定處理 商品本身無瑕疵 係買受人(即消費者)行為而造成損壞 買受人自不得依民法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規定主張解除契約 減少價金 損害賠償 或另行交付新品 至於店家約定維修費用由損壞商品之消費者負擔維修費用 自屬合理
堂瑞法律事務所陳振榮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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