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大概前幾個月在哀居廣告看到瘦身的影片,因為長期胖讓我很自卑,就想嘗試看看,有一位自稱老師的本來很親切,給我了三個方案,5000多、7000多、10000多,說是會為我量身打造,就也沒多想就選了5000多的,後來領貨後發現全是大陸貨,還是跟著步驟走後他說我的體重都沒有下降,需要用第二種產品,要20000多塊,一個學生根本沒有這些錢,我就跟他說不需要並且要結束課程,今天他突然傳訊息給我(如下圖)說我跟他說我結束了,他說因為我不配合課程而且失敗所以要提告我,如果不付附她1萬8的和解費就要將我告上法院並找我家人說,因此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辦,他是詐騙吧,但是他真的可以提告我嗎?
A:
1.如果不付附她1萬8的和解費就要將我告上法院並找我家人說,因此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辦,他是詐騙吧->
就您所提事實,兩造都尚難認定詐欺,若無更進一步事實只可能涉及民法債務不履行,或消保法等相關爭議
2.但是他真的可以提告我嗎?->
不管民刑事皆為人民權利,僅是有無理由問題
3.無法得知您契約內容, 所以無法判斷您有無民法債務不履行
4. 但若他提告,您可斟酌有無消費者保護法第 12 條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其顯失公平:
一、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
二、條款與其所排除不予適用之任意規定之立法意旨顯相矛盾者。
三、契約之主要權利或義務,因受條款之限制,致契約之目的難以達成者。
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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