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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樓加蓋賣出


戴OO 發問於 2006-10-26 | |

Q: 請教律師先生一個問題

本人前陣子買了一個四樓的舊公寓,頂樓亦有加蓋
當時賣方表示頂樓加蓋時間為民國84年前所為
但因外部鐵皮老舊故給予翻新,且已居住半年時間
可是在交屋後收到建管拆除通知
原來上述鐵皮是之前新蓋的
請問我要如何能捍衛自己的權益呢?


謝謝您的回答

瀏覽人數:1458

A:  您好,
對於拆除的行政處分,可以依行政救濟的方式,看有沒有機會不要拆。這部分應該是事實認定的問題,看是舊違建還是新違建。
另一種,若頂樓有計入買賣價金,而且有保證是84年蓋的,你這一部分係受到詐欺行為而受到損害,可以向前手請求減少價金並返還多付的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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