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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家惡意不取貨付款


林OO 發問於 2015-04-13 | 台南 |

Q: 商品近期將被退貨,提醒買家取貨,態度惡劣,還回覆不取也不會怎樣,想請問如何對他提出告訴,需要準備的資料有什麼?沒有對方地址怎麼辦?買家以我沒有他家地址這個得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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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買家如無意購買,故意使您遭受財產損失(運費),涉及民事侵權行為,可參照民法第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沒有地址或真實姓名、年籍資料,恐怕法院也無從查起,自也無法傳被告到庭。如向警員申告請其協助處理,是否會受理亦有疑問,視您所能提供之資料而定,您如要告,可斟酌保留相關對話紀錄,電話號碼或其他可追蹤之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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