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商品合約內容註明不可以退換貨,是否可以退貨

商品合約內容註明不可以退換貨,是否可以退貨


何OO 發問於 2014-12-12 | 台北 | 商業流通業

Q: 問題1: 此商品合約內容是否合理,買方已經取得商品可否退貨?
問題2: 商品未收到貨,買方是否可以退貨?
以下為商品合約內容:
1. 因本件交易商品屬醫療電子用品,非消費者保護法第三節所規定之特種買賣,故買方(以下簡稱甲方)於填載完成本合約書之同時,即膺認本筆交易買賣契約成立於甲方與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之間,不得有任何異議,雙方並同意依合約書所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訂購內容及付款方式)辦理。
2. 因本商品交易非屬特種買賣,甲方同意本商品不享有鑑賞期,本契約亦無審閱期之限制(且甲方已清楚瞭解本契約之內容權益,並無異議),除甲方可提供具體事證,證明新品不良,並經乙方同意外,恕無法退換貨。若商品非人為因素而產生故障,請持保證書及發票至乙方,乙方將交付原廠製造商維修。
3. 本合約自簽訂日起7 日內且未提貨前提下,甲方得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約之意思表示,本公司應於本合約解除當日起算30日內,退還甲方已支付之價款。但甲方在本合約簽立完成7日後,既不得解除本合約,否則膺依相關法律之規定,無條件同意由乙方沒收已支付之全數價款。
4. 乙方享有本買賣合約之最終修改及變更內容之權利,甲方不得異議,合約變更後,與其相關的一切事項都將以變更後的合約內容為準。
5. 本商品屬醫療電子產品,進口所需時間較一般商品繁複,最終提貨時間 ,由乙方通知甲方,甲方不得有何異議,甲方須接受經乙方通知後,方可向乙方提領所購買之商品。
6. 甲方應擔保在合約上所填寫之資料均為完整且符合真實性。
7. 甲方經審閱「申購細節」後,茲同意乙方使用、傳輸及留存甲方於訂單上所填寫之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個人之資料),並授權乙方提供必要之個人資料予商品之出售人、運送人或其代理商以及其他相關配合單位,且同意乙方保留審核本合約接受與否之權利。
8. 甲方具有完全之行為能力簽署本合約,並同意接受本合約所載之各項協議條款內容,若有不實甲方願負相關法律責任

瀏覽人數:3511

A:  請參照消保法第19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請參照第二項。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