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一下,有很多人都說(甚至公司也說)離職日不可為假日?
請問這合法嗎?
還是說我只要有10天前提出預告,我想要哪一天離職(周休假日、非假日、國定假日)都可以呢?
謝謝回答 :)
A:
[quote:ed661e5e01="佳 先生/小姐"]請問一下,有很多人都說(甚至公司也說)離職日不可為假日?
請問這合法嗎?
還是說我只要有10天前提出預告,我想要哪一天離職(周休假日、非假日、國定假日)都可以呢?
謝謝回答 :)[/quote:ed661e5e01]
依您上開所述,回覆問題如下:
一、勞動基準法第16條關於預告期間之規定如下:「 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
二、上開勞基法第16條規定離職(即終止勞動契約)之預告期間,不論十日、二十日、三十日前預告之,均含假日。另外,建議不要以假日作為離職日,雖無違法問題,但較不適宜。
以上回答,希望對您有幫助。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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