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大律師們您好
日前有詢問如何討回自己房子頓提
現在我已經寄出存證信涵
也給前夫一個月的時間搬離
請問若對方屆期而不搬離
我可否斷水斷電更換門鎖
並將他私人衣物打包寄給其親人呢?
請律師們為我解問,謝謝。
A:
您好,
斷水斷電不代表就能要回房子。
雖然房子是你的,但沒有法律上的權利,你就更換門鎖且將他的東西打包寄給所謂的親人,這部分恐有疑問。最好還是取得法院的執行名義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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