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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權問題


詹OO 發問於 2014-08-15 | 台北 |

Q: 想要問我老公有公司股權經營權;他可以把他的經營權1/4~1/3給老婆嗎?
需要其他股東同意嗎?還是可以私下找律師寫份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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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quote:476d2ad515="詹 先生/小姐"]想要問我老公有公司股權經營權;他可以把他的經營權1/4~1/3給老婆嗎?
需要其他股東同意嗎?還是可以私下找律師寫份合約?[/quote:476d2ad515]

您好,

若您的公司是有限公司,依公司法第111條第一項、第三項規定:「股東非得其他全體股東過半數之同意,不得以其出資之全部或一部,轉讓於他人。」、「公司董事非得其他全體股東同意,不得以其出資之全部或一部,轉讓於他人。」因您的先生有公司經營權,應為有限公司董事,因此應得全體股東同意,始得轉讓其股份。

若您的公司為股份有限公司,則依公司法第163條規定:「公司股份之轉讓,不得以章程禁止或限制之。但非於公司設立登記後,不得轉讓。發起人之股份非於公司設立登記一年後,不得轉讓。但公司因合併或分割後,新設公司發起人之股份得轉讓。」因此若您的先生非公司之發起人,或公司已設立登記滿一年,基本上可以任意轉讓股份,無須受到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若您的公司為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依公司法第197條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董事在任期中轉讓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時,其董事資格將遭到解任,不可不慎。

另外股權轉讓之權利義務關係較為複雜,建議應找律師撰擬合約,對您的權益較有保障。

以上答覆,謹供參酌。

賴瑩真律師
和邑國際法律事務所
02-2731-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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