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的朋友要我幫他問
他母親未經由他的同意將他的女兒帶走是否可以尋求法律途徑?
或者其他限制者告發她例如誘拐之類的?
麻煩幫我解答,謝謝
律師
A:
您好:
除非他對子女的監護權己經法院宣告停止,否則任何以未經他的同意,把子女帶離他的監護,都有可能構成和誘未成年子女罪。
如果同時還使用強暴脅迫,或違反子女意願者,還可能同時構成妨害自由或略誘未成年子女罪。
參考法條:
刑法第240條
「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241條
「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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