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房產買賣糾紛

房產買賣糾紛


孟O 發問於 2014-03-31 | 台北 |

Q: 民國99年本人與親戚間有房屋過戶買賣 因為親戚生活長期由我方家人照顧 所以當時是以代物清償的方式做買賣 且剩餘款也由我方保管 101年親戚後來被禁治產宣告 其監護人與兒子對於房產過戶有意見 找律師對我們提出和解需求 否則要對我方提告 因買賣當時親戚住院次數頻繁 (診斷証明中有部分提到暫時的意識混亂)為避免訴訟結果的不確定性 目前家人是認為交付對方400萬價金和解 可是對方說只能匯款到監護人的戶頭 (因親戚目前領有低收補助怕影響權益)
1.請問價金交付監護人是否會對我方有影響
2.雖和解書中有載明對方不可再有法律需求 可是我方願意交付400萬價金 是否會有我方原有背信或詐欺之嫌 而招檢方提起訴訟

瀏覽人數:1717

A:  [quote:584a6c02e7="孟 先生/小姐"]民國99年本人與親戚間有房屋過戶買賣 因為親戚生活長期由我方家人照顧 所以當時是以代物清償的方式做買賣 且剩餘款也由我方保管 101年親戚後來被禁治產宣告 其監護人與兒子對於房產過戶有意見 找律師對我們提出和解需求 否則要對我方提告 因買賣當時親戚住院次數頻繁 (診斷証明中有部分提到暫時的意識混亂)為避免訴訟結果的不確定性 目前家人是認為交付對方400萬價金和解 可是對方說只能匯款到監護人的戶頭 (因親戚目前領有低收補助怕影響權益)
1.請問價金交付監護人是否會對我方有影響
2.雖和解書中有載明對方不可再有法律需求 可是我方願意交付400萬價金 是否會有我方原有背信或詐欺之嫌 而招檢方提起訴訟[/quote:584a6c02e7]
您好:
一、當事人的法律關係是存在於台端與親戚間,其監護人立於類似代理人的地位,先予說明。
二、依題意,就不動產間交易,有一些爭議,例如代壂費用或其他債務等情,所以才可能有代物清償的問題。其次,假若為免爭議,欲與親戚達成和解,並由監護人代理和解,要確認和解後不會發生其他可能之訴訟,才能履行和解之條件,否則和解後又衍生其他爭議。
三、至於匯到監護人的帳戶,似手有爭議,因為其非當事人,這部份應再加斟酌;另外,若行和解,最好要有見證人,以確保台端的權益。
四、假若本有背信、詐詐之行為,不會因為和解,而不能提起告訴,因為該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但通常和解後,被害人多不會提出告訴;個案應如何判斷,應依不同事實,有不同的決斷。供予參酌,謝謝!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