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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買房糾紛


吳OO 發問於 2014-02-24 | 台北 | 資訊科技業

Q: 我有一個朋友, 她跟她男友幾年前合資買房
房子是掛男生的舅媽名下 (似乎因為貸款額度的關係)
當時沒有簽任何契約
房屋是160萬, 當時一人出80萬

前陣子分手了
男生只願意歸還70萬
說因為這幾年男方家花費在女生上的紅包, 禮物
但認真算起來根本不到1萬

如今劣勢是沒有簽約, 當初80萬給現金, 都沒證據, 名字掛對方名下, 只能自認倒楣接受70萬嗎?

我有想到的方法
(1) 先透過電話錄音, 錄到當初的協議關鍵 "160萬一人出一半" "沒有簽約因為信任對方"
(2) 先寫存證信函要求歸還80萬否則提告
(3) 提告詐欺

不知道是否可行, 或是還有其他方法
請律師們幫忙,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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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quote:512d00ba5f="吳 先生/小姐"]我有一個朋友, 她跟她男友幾年前合資買房
房子是掛男生的舅媽名下 (似乎因為貸款額度的關係)
當時沒有簽任何契約
房屋是160萬, 當時一人出80萬

前陣子分手了
男生只願意歸還70萬
說因為這幾年男方家花費在女生上的紅包, 禮物
但認真算起來根本不到1萬

如今劣勢是沒有簽約, 當初80萬給現金, 都沒證據, 名字掛對方名下, 只能自認倒楣接受70萬嗎?

我有想到的方法
(1) 先透過電話錄音, 錄到當初的協議關鍵 "160萬一人出一半" "沒有簽約因為信任對方"
(2) 先寫存證信函要求歸還80萬否則提告
(3) 提告詐欺

不知道是否可行, 或是還有其他方法
請律師們幫忙, 感謝~~[/quote:512d00ba5f]
您好:
一、假若原初雙方是協議合作投資,其於雙方已終止合作協議,並由指定男方舅媽為登記名義人,因為雙方方分手,所以由男方持有該不動產,並退還原出資,則依約應返還八十萬元。
二、按題意男方所譯只同意返還七十萬元,雙方是否就返還合作投資部份並無爭議,只是男方主張要扣抵其他債務或費用?若此,同意返還不八十萬元,然後扣抵其他費用,變成七十萬元;若此,則該其他費用用不存在,或是已贈與與女方等,表示並無可扣抵之情形,則仍然應返還為八十萬元。
三、本案例因無書面契約,是容易衍生爭議,若於搜證時,可依前述方向進行。第一步先確認原初投資八十萬元,即一人一半;第二步確認應返還為八十萬元;第三步說明對方欲以其費用扣抵,所以只 願返還七十萬元。第四步說明並無十萬元之其他費用,以此邏輯,應可達到你欲主張之目的。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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