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感謝大律師的回答~~
退佣僅是口頭承諾 並無任何書面證明 對方僅就本人與對方在fb的私訊有提及
就認為本人尚未退還的餘額是為欠款 並且提出返還欠款告訴
退佣就法律而言是違法的 就像是去麥當勞點餐 要求服務生退費 是一樣的道理~~所以本人認為應該是無效之訴
另外 本人都是住在台中 對方也知情 卻向台北法院提出告訴 顯有違背原告需在被告之居所縣市法院 方能提出告訴
若律師大大有空仍請您不吝告知 感謝
A:
[quote:a66af12894="阿 先生/小姐"]感謝大律師的回答~~
退佣僅是口頭承諾 並無任何書面證明 對方僅就本人與對方在fb的私訊有提及
就認為本人尚未退還的餘額是為欠款 並且提出返還欠款告訴
退佣就法律而言是違法的 就像是去麥當勞點餐 要求服務生退費 是一樣的道理~~所以本人認為應該是無效之訴
另外 本人都是住在台中 對方也知情 卻向台北法院提出告訴 顯有違背原告需在被告之居所縣市法院 方能提出告訴
若律師大大有空仍請您不吝告知 感謝[/quote:a66af12894]
您好:
一、訴訟分為程序及實體二部份,目前您對程序及實體均有所抗辯,程序上您認為應該由台中地院管轄,實體上您認為協議是無效的。
二、因此,先就程序部份,得向台北地院聲請移轉管轄。至於實體抗辯,於確認何法院為審理法院時,得提出相關無效理由之說明及抗辯。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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