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請問合約問題

請問合約問題


廖OO 發問於 2013-08-27 | 高雄 | 服務業

Q: 合約中雙方有簽名與蓋章
合約中提到"甲方"提供5萬元保證金至"乙方"xxxx-xxxx-xxxx帳戶內,供乙方參加經銷權抽籤,抽籤結束後金額全數歸還甲方.
如乙方抽中經銷權,不得給予甲方之外第三人使用

請問:
1. 甲方並未有匯款5萬元保證金這個動作,請問這份合約有生效嗎?
2. 乙方因為低收入戶,可以不必繳交5萬元保證金,故甲方並未將5萬元保證金匯入乙方帳戶內,乙方抽中經銷權之後,還是只能給甲方使用嗎?

瀏覽人數:1308

A:  [quote:dfc12a8afb="廖 先生/小姐"]合約中雙方有簽名與蓋章
合約中提到"甲方"提供5萬元保證金至"乙方"xxxx-xxxx-xxxx帳戶內,供乙方參加經銷權抽籤,抽籤結束後金額全數歸還甲方.
如乙方抽中經銷權,不得給予甲方之外第三人使用

請問:
1. 甲方並未有匯款5萬元保證金這個動作,請問這份合約有生效嗎?
2. 乙方因為低收入戶,可以不必繳交5萬元保證金,故甲方並未將5萬元保證金匯入乙方帳戶內,乙方抽中經銷權之後,還是只能給甲方使用嗎?[/quote:dfc12a8afb]

您好:

一、按民法第153條規定:「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依您所述,系爭合約並沒有特別約定「本合約於甲方交付乙方5萬元保證金時生效」之類的生效要件,所以原則上系爭合約於甲乙雙方簽立時即已生效。
二、按民法第98條規定:「解釋意思表示,應探求當事人之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之辭句。」如果當初甲乙雙方簽訂系爭合約的真意是,甲方「提供5萬元保證金」之義務,與乙方「不得給予甲方之外第三人使用」之義務,兩者之間有「對價關係」,那麼,在甲方並未履行其義務的情形,原則上乙方也無須履行其義務。所以,乙方抽中經銷權後,是否僅能給予甲方使用,須視雙方當事人簽約時之真意而定。

以上供您參酌,謝謝!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