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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對於前公司負責人債權有異議

對於前公司負責人債權有異議


劉OO 發問於 2013-08-23 | 台中 | 商業流通業

Q: 當初購買公司行號時,不知前負責人跟銀行有債務糾紛
以致現在銀行對我公司存款進行扣押
我該如何主張債權不存在
畢竟當初借款不是我呀
買賣當下,前負責人也都隱瞞不提
所以想請問對於這個債權,我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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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1. 由於您已購買公司行號,故對外而言,該公司行號之所有債權債務皆應由您承受。故建議您先向銀行確認該債
務是否確實為公司行號之借款,若確實是,您就必須承受。若為前任負責人個人借款,則與公司行號無關。您
可提出異議。
2. 關於前任負責人故意隱瞞此債權,導致您當初決定購買時的評估錯誤部份,建議可發律師函或存證信函請該人
出面解決,若避不處理,可考慮該人是否確實有施用詐術而使您陷於錯誤,而對該人提出刑事詐欺罪之告訴。

以上意見供您參考。

郭瑋萍律師 2752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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