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網拍是否違法

網拍是否違法


廖OO 發問於 2013-01-22 | 台北 | 商業流通業

Q: 您好

近期發現各拍賣網站上有店家未經本公司同意販售本公司商品
想就下列兩種情形請教是否有違法情事:
1. 若該賣家實為本公司往來客戶,透過合法管道進貨但網路賣價遠低於本公司(原廠)建議價格
2. 若該賣家非本公司客戶,透過不明管道取得本公司商品並於網路販售

感謝您的回覆

瀏覽人數:1695
林達傑

律師

A:  您好:
除非有發生往來客戶違背契約約定義務(例如超過約定數量或越區銷售等情形),得由 貴公司依照契約約定請求賠償民事契約不履行之損害以外,因為商標法第36條第2項所採行之「商標權的權利耗盡」原則的規定,只要是經由 貴公司或再授權之人所同意取得(不管係買賣或贈與)該商品之人,都可以合法銷售該產品,不會有什麼刑事責任。
當然,如果行為人之所以取得該產品,係經由侵占、竊盜等犯罪行為所取得者,則行為人及負責銷售之人,都可能共同涉犯刑法侵占、竊盜或贓物等罪嫌。 貴公司當然有權依法提出刑事告訴,請求檢警依法偵辦其犯罪行為,若嗣後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者, 貴公司亦得於法院審理期間,附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相關人等賠償 貴公司所受之損害。

林律師敬上

參考法條
商標法第36條第2項:「附有註冊商標之商品,由商標權人或經其同意之人於國內外市場上交易流通,商標權人不得就該商品主張商標權。但為防止商品流通於市場後,發生變質、受損,或有其他正當事由者,不在此限。」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